1.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辦理,擔任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接受相關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動部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露天開挖作業主管訓練結訓後,應通過結訓電腦測驗,成績及格方可取得結業證書,才具有露天開挖作業主管資格。 ※※ 課程費用內含:(贈送)第一次電腦測驗費($310元)+領證費($160元);若測驗不及格者,領證費($160元)不延用。